實習
【 2026年UPTP校外實習政策】
自2025年起比照《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外實習辦法》辦理並符合勞動部相關規範,說明如下:
1.UPTP 學生留臺實習皆須為「勞務型」實習,須具備正式之雇主與雇員關係,並於實習前申請並取得有效工作許可。
2.實習期間雇主並應依法為學生投保勞工保險及健康保險。
3.雇用期間: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8月15日,今年度採暑期實習,UPTP學生每週最多可工作40小時,最長8週,共320小時。
4.雇主與學校之間必須簽訂正式合約。
【校外實習申請流程與說明】

- 自2026年起,申請實習之學生,前一學期GPA須達80分以上,學生須於投遞履歷時檢附含GPA成績單。
- 有意提供UPTP學生實習機會之公司,請聯繫UPTP計畫辦公室朱小姐(Diana Chu),並請於2026年4月6日17:00前提交「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」。
- 計畫辦公室與學生所屬系將共同審核公司提交之資料、確認工作內容,並填寫「實習機構評估表」;評估後統一公告公司職缺與聯絡資訊。有意面試之學生請自行向公司投遞履歷。
- 公司與學生進行媒合並完成面試後,公司須於2026年5月8日17:00前將錄取名單提供至UPTP計畫辦公室。
- 由系所協助與公司簽訂「實習合約書」、並開設實習課程及簽送實習名單;學生即可依約至公司報到並開始實習。
- 實習結束後,請公司填寫「學生校外實習成績考評表」並提交至各系所承辦人,以供學校開課單位評定學生實習成績。
【Q&A】
Q:實驗室是否可以成為實習場域?
A:不可以。本計畫規劃臺巴學生得以延長交換期限並留臺實習,旨在協助學生提升專業知能與職場實務經驗;因此,實習場域原則上以依法設立之公司/機構,提供實務訓練為限。實驗室屬學校研究單位,其性質與本計畫所定位之「勞務型」實習目的不符,故不納入本計畫實習場域。
Q:學生是否可以自行媒合公司?
A:可以。學生可自行尋找欲合作公司/機構,並仍須提供「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」;若公司/機構有意提供學生實習職缺,請於2026年4月6日17:00前提供資料給UPTP計畫辦公室朱小姐。經計畫辦公室審核通過後,由學生與核准單位媒合面試,並由公司/機構於2026年5月8日17:00前提供最終錄取名單;本計畫辦公室不接受學生自行提交的實習錄取文件。
Q:確認面試錄取後,學生需要先準備什麼資料?
A:展延居留證、申請工作許可。一旦確認錄取後,除配合各系所與實習公司文件要求外,學生請先確認居留證(ARC)是否需辦理展延;計畫辦公室將統一提供實習學生更新版「在學證明」供申辦展延使用。完成ARC展延後(展延費用需自行負擔),再申請工作許可。
Q:工作許可證要怎麼辦理?
A:請參考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網站,依照指引自行線上辦理;先備妥下列文件後再進行線上申請,所需文件與申請流程以國際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- 工作許可申請同意書(下載、填寫並蓋章)
- 在學證明掃描檔(計畫辦公室提供)
- 有效護照掃描檔
- 有效居留證掃描檔
- 郵局繳費 NT$100收據掃描檔
Q:為何今年度僅採「暑期實習」?
A:暑期集中實習可在兩個月(七、八月)內以每週至多40小時累積約320小時,不僅能讓學生以較接近全職的方式投入職場實作,連續參與團隊日常運作與工作任務,也能直接符合臺巴科大畢業所需之300小時實習時數要求;此外,工作許可通常核發至當年度9月30日,暑期實習可在效期內完成,無須重新申請工作許可。
Q:實習住宿?
A:除實習單位提供宿舍者外,其餘學生建議入住「圓通雅筑宿舍」。計畫可支應學生住宿費用至7月31日止;自8月1日起由實習生自行負擔(4,200 元/月),並請於8月5日前至計畫辦公室繳納租金。如有更換住宿地址等情形,請務必依規定自行辦理ARC居住地址變更,以免受罰。Q:辦公室會提供實習職缺,還是建議我們自己找?
A:辦公室將依往例主動聯繫曾合作之實習機構,邀請提供實習職缺。若學生有屬意之實習公司,亦可請該公司主動與辦公室聯繫,並於4月6日前填妥回傳「實習資料表」至UPTP辦公室。學生亦可請系上老師協助推薦或媒合實習機會。通過審核之職缺將統一公告於官網,屆時學生可自行聯繫面試。
Q:實習結束後必須立刻返回巴拉圭嗎?
A:辦公室依往例辦理機票招標作業,預計委由合作旅行社統一安排實習生於實習結束後至8月31日前返巴。(不論是否參加實習,生活津貼均發放至 2026年7月為止)
Q:中文能力不佳會影響實習嗎?
A:通常合作機構會盡可能安排可提供英文溝通的指導人員。但各單位具體要求不同,辦公室公告職缺時將同步註明對語言能力的需求。
Q:實習時間一定要兩個月嗎?為什麼比以前短?
A:實習期間為 6/15–8/15,暑期集中實習可在兩個月(七、八月)內以每週至多40小時累積約320小時,不僅能讓學生以較接近全職的方式投入職場實作,連續參與團隊日常運作與工作任務,也能直接符合臺巴科大畢業所需之300小時實習時數要求;此外,工作許可通常核發至當年度9月30日,暑期實習可在效期內完成,無須重新申請工作許可。
Q:GPA非常接近門檻可以接受嗎?沒有達到成績門檻的人還有實習的機會嗎?
A:不可以。為求公平,所有學生都需要達到要求成績,與公司投遞履歷時需附上含有GPA的成績單。沒有達到成績門檻的學生無實習機會。
Q:如果我申請多家公司,且有多家公司都寄回了基本資料表,辦公室會如何處理?
A:所有回傳基本資料表的公司都會統一經由UPTP辦公室和四系審核,確定該機構符合相關法律條件,才會將職缺公布在UPTP官網上,欲申請該職缺的學生可以自行連絡該機構投遞履歷、進行面試。
Q:實習的總額有多少?
A:最多35人。
【GPA計算公式】
申請人之 GPA 計算僅採計「本系必選修課程成績」,跨系修習之學分不列入計算標準。
【實習相關聯絡資訊】
如有任何實習相關問題,請先閱讀網站公告資訊並詳讀Q&A,若仍有疑問請洽以下窗口:
📌 臺巴科大計畫辦公室(實習規範、流程、居留證展延、工作許可)
- 承辦人:朱巧筠(Diana Chu)📧zhu51609@gmail.com | 📞 02-2730-3674
📌 各系所負責人員(校外實習課程、實習簽約、實習考評)
- 機械系:孫小姐 | 📧 sunyinghwan@mail.ntust.edu.tw | 📞 02-2737-6551
- 資工系:林小姐 | 📧 jolin@mail.ntust.edu.tw| 📞 02-2730-1022
- 營建系:方先生 | 📧 fang@mail.ntust.edu.tw | 📞 02-2737-6601
- 工管系:蘇小姐 | 📧 hms884@mail.ntust.edu.tw | 📞 02-2737-6347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