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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

臺巴科大學生於臺科大完成第5至7學期交換後,每系擇優四分之一學生可申請教育部「優秀外國青年來臺蹲點計畫(TEEP)」留臺至企業實習。
因學生於第8學期留台為無臺科大學籍,申請TEEP計畫可使學生免申請工作證,並簽署非勞雇型契約。
實習薪資依各實習企業規定,或與學生約定薪資金額與給付方式。
實習期間住宿由學生與實習企業協調,可由實習企業安排住宿、提供租屋津貼,或由學生自行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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